Overview
教育部補助〈提升僑生素質計畫-第13期〉專任助理 Jobs in 去格林味儿路口, Grand Kru County, Liberia at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Title: 教育部補助〈提升僑生素質計畫-第13期〉專任助理
Company: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Location: 去格林味儿路口, Grand Kru County, Liberia
教育部補助〈提升僑生素質計畫-第13期〉專任助理 (需求人數:1)
【職務名稱】 教育部補助〈提升僑生素質計畫-第13期〉專任助理 【工作地點】 林口校區 【用人單位】 僑生先修部僑教推廣暨校友服務組 【刊載日期】 1150312 【聯絡人】 馮懷琳 【聯絡電話】 02-77498272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內容說明
【職缺名稱】教育部補助〈提升僑生素質計畫-第13期〉專任助理
【需求人數】1名,性別不拘。
(視成績得增列備取人員至多3名,候補期間6個月,期滿未獲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口校區僑生先修部(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一段2號)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含中午休息1小時。
【休假制度】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依勞基法規定。
【薪資待遇】依臺師大專任助理報酬規定辦理,新進專任助理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薪資按學士級第一年計36,300元,包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年終1.5個月,按到職月日比例計算。
※試用期3個月,視工作績效與業務需求決定是否續聘。
【工作項目】
- 一般行政工作,包含:經費核銷與控管、文書處理、公文製發、會議安排與紀錄等。
- 計畫相關工作,包含:協助師長執行計畫、相關活動安排及辦理、資料彙整及撰寫等。
- 辦理僑生先修部各梯次新生資料處理及寄送。
- 協助學生個人申請翻譯文件用印等作業。
- 網頁建置與維護,各項活動消息發佈與回覆。
- 其他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條件】
-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含以上)畢業。
- 語言能力需具英語CEFR B1級以上(同等),請檢附英文檢定證明。
- 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及資訊能力。
- 具備大專校院相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 具外語(越南語/印尼語/緬甸語)能力尤佳。(若非本國籍人士,需檢附華語文能力測驗證明)
- 工作態度積極負責、謹慎細心,具溝通協調、團隊合作及問題處理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求彈性加班。
- 獲錄取通知能隨時上任。
【應徵方式】第1點及第2點皆須完成。
- 符合應徵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3月18日(星期二)17:00前至本校人事室徵才系統註冊加入會員後,登錄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述等資料,儲存並上傳身分證、學歷、經歷、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應徵本職缺。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事室徵才系統:https://pms.itc.ntnu.edu.tw/HireApp
- 完成系統登錄後,請於115年3月18日(星期二)17:00前另將電子履歷等相關證明文件以PDF電子檔格式E-mail至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僑生先修部專任助理-您的姓名」
- 符合紙本初審條件者,預定於115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面試(敬請先預留時段)
※資歷符合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資料不齊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初審未合格者則不另行通知,所繳交資料恕無法退回。
- 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按計畫續辦情形及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續聘。
【聯絡方式】
僑生先修部 馮小姐
02-77498272
【備註】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爲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爲,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爲,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